181.致莫·伊·弗鲁姆金  8月4日  

  弗鲁姆金同志:
  
  看来,现在全部问题就在于迅速征收粮食税了。
  
  除已经做的事情而外,是否还应该采取下述这类补充措施:
  
  (1)增调部队(在莫斯科省要动员一半军校学员) 脚注1 ,即把他们派去参加粮食工作?
  
  (2)莫斯科省及其邻近各省更要这样做?
  
  (3)由当地农民供养这些部队(以及征粮队,现在好象有另外的名称,叫“协助征收粮食税的民警”什么的?)每人每天两俄磅口粮?或每天三俄磅口粮?
  
  农民同志们,你们不愿意吗?那就赶快交粮食税。只要一交到50—75%,我们就开始撤走部队!
  
  (4)要作出决定(或者不作“决定”而在莫斯科省进行试点,以便树立典型);
  
  立即在每个乡严惩10个延误(那怕稍有延误)交粮食税或对交粮食税态度消极的最富裕的农民,以儆效尤。
  
  同样——每县惩罚1个对交粮食税态度消极的乡,或每省惩罚2—3个乡,以儆效尤?
  
  (5)对2—3周内收足百分之百的(粮食)税者给予奖励。奖什么?金银物品。到国家珍品库去领取。
  
  (6)是否在莫斯科省再动员200—300个担任要职的党员去抓粮食税的征收工作,哪怕一周突击(检查、督促)两天也好?
  
  致共产主义的敬礼!
  
  列宁
  
  附言:给您而没给布留哈诺夫写信,是因为估计他已休假去了。如果他没去休假,当然也请念给他听。
  
  载于1933年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23卷
  
  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53卷第92—93页


  脚  注

脚注1 括号里的话是列宁写在页边的。——俄文版编者注